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通讯员袁哲)6月14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计划面向全省消费者分两批发放2023“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第一批将于6月16日至6月24日发放,第二批将于7月8日至7月16日发放。家电消费券总计投入财政资金3亿元。其中,线上券投放资金0.5亿元,线下券投放资金2.5亿元。
据悉,本次家电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分线下券、线上券两种类型,线上券发放平台为京东APP,线下券发放平台为云闪付APP和翼支付APP,消费者通过上述平台领取和使用。
发放期间,线上券、线下券领取、使用时间分别为每日10:00-24:00和每日10:00-21:00。若核销进度较慢、结余资金较多,省商务厅将与各发券平台协商适当延长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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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家电券发放平台每天定时投放一定数量的家电券,消费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领取,领完即止。消费者成功领取的线上、线下家电券仅限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家电券第二天作废,回收的财政资金用于后续家电券的投放。消费券过期失效后,消费者可重新领取。
支持方向
1.线上券。用于支持省内消费者(系指领券时手机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在指定电商平台领券后在该平台指定店铺购买家电产品(含消费电子产品,下同),且收货地为湖北省区域范围,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
2.线下券。用于省内消费者到各市州指定的线下零售门店通过指定发券平台APP现场领券后在指定的线下零售门店购买家电产品,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
券面额度及核销门槛
本次家电消费券线上券、线下券统一设置100元、300元、500元三种面额,10倍核销门槛,可以与平台、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但不得与同期投放的其他政府优惠或补贴叠加使用。即在扣除平台、商户提供的各类优惠后,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待付金额分别达到1000元、3000元、5000元即可对应核销使用1张家电消费券。1笔交易只能核销1张家电券。
使用规则
1.多平台领用。本次活动消费者可以通过3个发券平台同时领取线上、线下家电券,但在同一批次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中,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平台只能持有、核销不超过两张家电券,成功核销两张家电券后即失去在该平台领券资格。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1张用券指标。
2.按比例退款。消费者成功用券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可合单不可拆单。同一消费者1笔订单购买的多件小金额家电可以合并结算核销1张家电消费券,但不得将1件大金额家电拆分为若干张订单结算用于核销多张家电消费券。
特别提醒
1.家电消费券须用于即时消费,严禁预存和充值。
2.本次活动,线上券在收货地为湖北省内的前提下,省内消费者领券所在地与收货地可在我省不同市州,支持甲地领取、乙地收货;线下券领取、使用限省内消费者手机定位所在市州,不支持甲地领取、乙地使用。
省商务厅介绍,本次家电消费券是我省继202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发放零售、餐饮类政府消费券以来,首次发放的全省家电品类专项政府消费券,社会关注度与期待值较高。该厅将继续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各发券平台联手,坚决打击利用软件抢券、倒买倒卖消费券、非法套取财政资金,以及消费券核销商户出售商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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