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1日,神舟十号发射成功10周年。十年前的这一天,航天员聂海胜、张晓光、王亚平搭乘神舟十号飞船飞往太空。天眼查App显示,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已于2013年申请注册“天宫一号与神舟十号载人飞行任务TG-1/SZ-10MISSION”商标,还申请注册了聂海胜、张晓光、王亚平3名航天员合影及签名照片商标。而在2023年4月14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更是一口气申请了包含“神舟十六号载人飞行任务”“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行任务”在内的135件商标。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中国航天事业不断创造历史的同时,中国航天对航天任务相关的商标保护也没有落下。
△聂海胜 张晓光 王亚平合影的注册商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神舟十号飞天十年,航天员合影、签名均被注册商标
2023年5月30日,被誉为“神箭”的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托举神舟十六号载人飞船跃入苍穹。在“神箭”“神舟”的护送下,景海鹏、朱杨柱、桂海潮3名中国航天员顺利进入太空,开启为期约5个月的巡天之旅。这是我国第三批航天员首次执行飞行任务,也是首次包含了“航天驾驶员、航天飞行工程师、载荷专家”3种航天员类型的飞行乘组。企查查App显示,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已于4月14日,一口气申请了135件商标,包含“神舟十六号载人飞行任务”“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行任务”和“天舟六号飞行任务”,每件商标都是45类全类别注册。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获悉,目前,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名下一共有801件商标信息,除了2023年新申请的一批商标,其他均申请于2022年7月份,涉及此前的多次飞行任务,以及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标识的图案和说明等。不过,这些商标目前都还处于“等待受理”的状态。
谷爱凌、全红婵等都曾被抢注商标,但均已被驳回
中国航天有多重视商标保护?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对神舟五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将杨利伟的签名照申请注册成图形商标,申请日为2003年10月17日,保护类别为全类保护。对神舟十一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将陈冬的签名形象照申请注册成图形商标,申请日为2016年10月17日,保护类别为全类保护。从神舟五号到神舟十一号,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对航天任务相关商标的保护类别皆为全类保护。
中国航天之所以如此重视商标保护,其实情有可原。近年来,不少名人的名字都被第三方抢注,尤其是在世界杯、奥运会这样的体育赛事期间,吉祥物、运动员姓名等最容易成为抢注目标。
2022年2月8日北京冬奥女子大跳台决赛上,谷爱凌在第三跳以完成极高难度的漂亮动作逆转夺冠,为中国队拿到了此次冬奥会的第三枚金牌。接着,便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谷爱凌”的商标疑似被抢注了。“谷爱凌”商标最早的注册信息在2019年6月10日,注册人为张某。而这个时间正好是谷爱凌宣布正式转为中国国籍,并参战冬奥会的三天后。目前,张某注册的商标和其他涉及“谷爱凌”的抢注商标,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
和谷爱凌商标面对同样处境的,还有杨倩、全红婵等奥运健儿。2021年8月19日,针对“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多方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被依法驳回。
△神舟十六号相关注册商标
律师:申请商标可防止他人利用航天员影响力牟利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名称是一种权属,是一种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荣誉权、肖像权。也就是说,想要将航天员的名字注册为商标,就必须经过航天员本人同意,否则是一种侵权行为。
以“中国首飞太空第一人”杨利伟为例,除了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已注册的46件商标外,其他公司或个人申请注册的相关均被驳回。而费俊龙、聂海胜、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张晓光等中国航天员的名字,也已经被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注册成商标。
“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衡晓春表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防止假冒,第三人不得利用航天员的影响力私自牟利。”
现代快报+记者季雨
(校对 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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